黑龙江农垦九三天气预报_黑龙江省853农场天气
1.黑龙江有什么小众却很值得一去的景点?
2.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气象灾害和气象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雪)、寒潮、低温、霜冻、干旱、高温、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大雾等直接造成的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草原火灾、道路结冰、雪阻、环境污染、疾病流行等衍生灾害。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和气象衍生灾害(以下统称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预防和其他减轻气象灾害等防御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参与气象灾害防御的义务,并有权对气象灾害防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级以上农业、水利(水务)、林业、畜牧、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民航、铁路、环境保护、卫生、民政、广播电视、教育、公安、安全监管、邮政通信、旅游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有关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
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的气象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系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接受省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省监狱管理局、民航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开展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机制和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服务于当地气象灾害防御所需的基本建设投入和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气象灾害防御技术。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和宣传、教育、科学普及等单位,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学知识的普及,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民及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意识和能力。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同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包括下列内容:
(一)气候现状与气象灾害发展趋势分析预测;
(二)气象灾害易发区;
(三)防御目标与任务;
(四)防灾减灾预案和措施;
(五)预警防御系统和监测站点等设施建设。第九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气象灾害防御系统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气象灾害防御系统实施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和加工处理系统;
(二)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
(三)气象灾害调查评估系统;
(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
(五)雷电、暴雨(雪)、干旱、霜冻、冰雹、火灾等有关气象灾害防御系统。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需要,在人口密集区、经济开发区、学校、旅游名胜区、交通枢纽和灾害易发地区,建设或者利用现有的电子显示屏、语音传播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设施。
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播发设施。第三章 监测与预报预警第十一条 省、市(行署)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系统平台。
气象、农业、水利(水务)、林业、畜牧、国土资源、交通、民航、铁路、环境保护、卫生、民政、教育、信息产业、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准确地向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系统平台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实现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的共享。第十二条 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规定的职责和预报服务责任区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可能引发气象衍生灾害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发布。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以及旱涝趋势、农作物病虫鼠害发生趋势的气候预测,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相关防灾减灾机构和有关部门。
黑龙江有什么小众却很值得一去的景点?
蔡尔诚
1935年11月生,四川宜宾县人,中共党员。曾任农工、气象员、气象站长·
中文名:蔡尔诚
国籍:中国
出生地:四川宜宾县
出生日期:1935年11月生
职业:退休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
代表作品:《看天测云雨》、《雨前云兆》、《暴雨预报的云天气学方法》、
1950年11月抗美援朝参军,历任防化学侦察班长、排长、防化参谋。1958年4月由0597部队集体转业北大荒,参与创建597农场。196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地球物理系气象专业。1993年调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气象研究室主任,1999年10月退休。
1966年至1974年,把局地降水前的征兆“构造”为一个有机链,解决了当时基层气象站的预报技术问题,是国内第一个有关单站观天的研究成果;1975年至1995年研究用波状低云预测暴雨,发现“北半球暴雨云型”,1996年用此理论将美国龙卷风预测从美国国家中心的精度135000平方公里缩小为30000公里,预报提前时效从3小时延长到8小时;1996年至2005年研究国际气象界公认最难的长期天气预报问题,被欧洲最大的网上气象台--德国天气在线公司邀为特约长期预报专家,其科学发现被德国专家誉为“开山鼻祖”。出版了《看天测云雨》、《雨前云兆》、《暴雨预报的云天气学方法》、《波状低云的天气学研究》等著作,先后获黑龙江省特等劳动模范、解放军全军英模大会奖章、省优秀***员、全国自学成才奖章、特殊津贴。1986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一直很向往远方,尤其是西藏和黑龙江是我计划一定要去的地方,所以在上大学的时候利用寒假时间和同学去黑龙江游玩了将近半个月时间,打卡了很多景点,发现一个小众的宝藏景点超nice,那就是哈尔滨文庙。
文庙
文庙,现在是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是3A级风景区,坐落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庙街2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院内的哈尔滨文庙,是为祭祀中国古代杰出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而建筑的,被誉为是哈尔滨的“故宫”,它是中国现存最后一个建成的孔庙,在中国孔庙史中有着独特的意义,因此在1996年被评为了第四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
?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08:30 - 16:30 16点停止入场
门票:免费??位置信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燎原街道文庙街25号
交通攻略:
公交:乘坐6路到哈工程大学站,往东进入哈尔滨工程大学大门,沿文庙街步行10分钟就到。 地铁:乘坐一号线到工程大学地铁站,3出口出站步行900米左右即可到达 自驾:导航到『哈尔滨文庙』附近有停车场?可以停车推荐理由:
:哈尔滨文庙算是哈尔滨小众的景点建筑了,毕竟哈尔滨突出特色建筑是欧式的巴洛克和洛可可的俄罗斯建筑。也就是因为俄罗斯在东北殖民的时候,满大街的俄罗斯建筑,俄罗斯商品店等俄罗斯文化。哈尔滨文庙是为了呈现民族特色,不忘民族文化,于1926年开始修建,1929年建成的与西方文化抗争的文化产物。游玩介绍:
:东侧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介绍的是北方少数民族打猎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捕鱼的赫哲族等民族的生活方式和服式着装(印象深刻的是鱼皮服饰和鱼皮装饰画)以及女真族文化和历史等。西侧介绍孔子和儒家文化和历史。 :专门供奉和祭祀孔子的地方叫做孔庙或者文庙。 按照大型祭孔仪式的规模,按照皇宫之制而设计建造,表达对万世师表的孔子以尊崇之意。哈尔滨文庙建筑规格上采用了等级最高的“大祀规格”,哈尔滨文庙(11开间)作为全国等级最高的文庙,规模仅次于山东曲阜孔庙(9开间)和北京孔庙(9开间)。建筑四周为红墙,并搭配**琉璃瓦顶建筑雄伟壮观,院落布局严谨对称,错落有致,彩绘使用最高档的“金龙合玺”形式。以大成殿为主殿,东西对称配殿,另外有泮池、泮桥、棂星门,掖门,石碑等。特别点殿宇引入混凝土材料,不过外观与其他孔庙一般无二,冬日里红墙白雪琉璃瓦,很适合古典风格汉服拍摄。 :科举制度时,由状元来祭拜孔子开正门。现在为了给学子加油打气,高考初考前有很多学生和家长来跪拜焚香祈福,写下许愿条,过状元桥,投硬币在许愿池,抚摸鳌鱼寓意独占鳌头,挂龙灯红绸,烧高香,祈福金榜题名。 :院里有东北三省保安总司令张学良撰写的碑文“中华为至圣祖国,哈埠又为华裔错处区”。以表示东北人民对西方统治的制衡和不满和振奋民族的伟大情怀。不可错过的打卡景点:
?大成殿。为庙内最大建筑,重檐庑殿顶,面阔十一间,和故宫太和殿一样,规格极高(放在清朝,大概不敢这么建)。殿宇虽引入钢筋混凝土等新型材料和技术,外观却与传统孔庙无二,体现了民国建筑的折衷性。
?手机拍摄建筑心得:
文庙的建筑色彩很丰富,不用担心单调的问题,需要注意画面的构图 拍摄建筑整体的时候可以尝试比较正的角度,保持建筑画面与手机边缘平行 侧面拍摄建筑可以让一些树叶进入画面,增强画面感 也可以和周边景物搭配,景物占据画面的三分之一即可 放大手机拍摄倍数,可以拍摄一些建筑细节; 太阳底下的建筑颜色最为鲜艳,可以多利用阳光环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气象灾害和气象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雪)、寒潮、低温、霜冻、干旱、高温、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大雾等直接造成的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草原火灾、道路结冰、雪阻、环境污染、疾病流行等衍生灾害。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和气象衍生灾害(以下统称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预防和其他减轻气象灾害等防御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参与气象灾害防御的义务,并有权对气象灾害防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级以上农业、水利(水务)、林业、畜牧、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民航、铁路、环境保护、卫生、民政、广播电视、教育、公安、安全监管、邮政通信、旅游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有关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
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的气象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系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接受省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省监狱管理局、民航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开展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机制和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服务于当地气象灾害防御所需的基本建设投入和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气象灾害防御技术。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和宣传、教育、科学普及等单位,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学知识的普及,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民及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意识和能力。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同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包括下列内容:
(一)气候现状与气象灾害发展趋势分析预测;
(二)气象灾害易发区;
(三)防御目标与任务;
(四)防灾减灾预案和措施;
(五)预警防御系统和监测站点等设施建设。第九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气象灾害防御系统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气象灾害防御系统实施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和加工处理系统;
(二)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
(三)气象灾害调查评估系统;
(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
(五)雷电、暴雨(雪)、干旱、霜冻、冰雹、火灾等有关气象灾害防御系统。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需要,在人口密集区、经济开发区、学校、旅游名胜区、交通枢纽和灾害易发地区,建设或者利用现有的电子显示屏、语音传播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设施。
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播发设施。第三章 监测与预报预警第十一条 省、市(行署)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系统平台。
气象、农业、水利(水务)、林业、畜牧、国土资源、交通、民航、铁路、环境保护、卫生、民政、教育、信息产业、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准确地向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系统平台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实现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的共享。第十二条 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规定的职责和预报服务责任区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可能引发气象衍生灾害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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