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气象局的机构设置

2.成都市气象局的组织机构

农业气象试验站_农业气象试验站仪器

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是为生产服务,为改善人民文化生活服务,为增进社会服务。作为社会服务组织,它不同于国家机关,也不同于政党和企业,它是通过提供精神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发展和享受的需要。因此,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与方面,这一点决定了事业单位的分布领域也十分的广泛。通常所说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只是事业单位的几个主要领域。

根据事业单位面向的行业领域的差异,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分为10多个大类,100多个小类。这是一种传统的事业单位分类,也是最基本的分类。这种分类在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统计、规模控制、结构平衡以及制定机构编制标准等多项管理活动中被普遍应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事业单位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按行业分类别,大致分为教育、科研、勘察设计、勘探、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农林牧水、交通、气象、地震、海洋、环保、测绘、信息咨询、标准计量、知识产权、进出口商检、城市公用、物资仓储、社会、经济监督、机关后勤及其他25个行业类别。

二是按资金的来源进行分类,可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或收入较少,各项支出全部或主要靠国家预算拨款的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一定数量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但还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支大于收的差额需国家预算拨款补助的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抵补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的单位)。

三是按性质和特点分类,可分为具有非公共机构性质的事业单位,如社会科学联合会、社会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图书馆、博物馆、生育协会等;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公益业单位,如养老院、大专院校、中小学校、重要的医疗卫生单位、疗养院、考试管理中心等;具有生产经营性和能力的事业单位,如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科研院所、广播电视台、报纸、刊物和出版社、城市公用方面的市政管理、房产管理、园林设计等单位。

以下,就主要类别进行简介:

1.教育事业单位。作为从事各种公共教育教学以及为教育教学提供指导和服务的各类社会公益性组织,教育事业单位是我国各类人才的最大输出港,是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事关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教育事业单位是我国事业单位的主体,目前其工作人员规模达到约1404万人,大约占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模的一半。

教育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单位,如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等;中等教育单位,如各类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等;高等教育单位,如各类大专院校、独立设置的研究生院(部)等;成人教育单位,如各类干部管理院校、教育(进修)学院、党校、团校、职工大学、夜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学校、讲师团、各类培训中心等;特殊教育单位,如各类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教会学校等。

2.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是指社会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健康保健和生育服务等的组织机构。卫生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规模目前约452万人,占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规模的17%左右。

卫生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医疗事业单位,如各类医院、卫生院、保健院(站)等;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类地方病防治院(所)站、防疫站(所)、检疫所(站)等;血液事业单位,如血中心(站)、血库等;生育事业单位,如生育技术指导中心(站)、妇幼保健院(所、站)等;卫生检验事业单位,如药品检验所(站)、食品检验所(站)等;卫生监督单位,如卫生监督所、站等。

3.农业事业单位。农业事业单位是指向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提供公益服务以及从事农林牧渔水等行业的开发、保护和技术推广服务的组织机构。

农业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单位,如农业技术推广站、农经站、林业站、水利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农业机构推广站等;良种培育事业单位,如(苗圃)站、实验(养殖、试验)站、良种配种站等;综合服务事业单位,如土肥站、水土保持站、植物(森林防灾)保护站(所)、农业(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等;动植物防疫检疫事业单位,如动植物防疫(站)、检疫所(站)等;水文事业单位,如水文勘测站、水流域管理(所)、水文站等。

4.科技事业单位。作为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体系的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直接或间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或公益的组织机构,科技事业单位是我国庞大事业单位的组成部分。

科技事业单位主要包括:自然科学研究单位,如基础型科研院所、应用型科研院所等;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如基础理论研究院所、人文历史研究院所、综合性科学研究单位。

5.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艺术、图书文献、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制作、音像品制作以及其他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生活需要而进行创作、演出或展览活动和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场馆服务的组织机构。

文化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演出事业单位,如各类演出团(院、队)等;艺术创作事业单位,如艺术创作院所、艺术制作中心、音像制作中心等;图书文献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档案馆、文献情报中心等;文物事业单位,如文物保护站、文物考古队(所)、博物馆、纪念馆等;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宫)、青少年宫、俱乐部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如广播电台(站)、电视台、转播台(站)等;报刊事业单位,如各类报社、期刊社等;编辑事业单位,如各类编辑部、党史编纂室、地方志编纂室等;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如各类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社、新闻中心、新闻社等。

6.体育事业单位。体育事业单位是指从事体育竞技比赛和为体育竞技比赛及群众性体育活动提供培训和场馆服务的组织机构。

体育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体育竞技事业单位,如各类运动队、俱乐部等;体育设施事业单位,如各类训练基地、比赛场馆等。

7.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城市公用事业单位是指从事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维护、管理以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管理并提供相关公益服务的组织机构。

城市公用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园林绿化事业单位,如园林绿化队(站)、公园、游乐园等;城市环卫事业单位,如环卫所、清洁卫生队(站)、管道疏通队(站);市政建设事业单位,如市政工程队、市政工程维护队等;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屋建设服务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所(站)等。

另外,城市的公共交通、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在很长时间内也在这一范围内。

8.交通事业单位。交通事业单位是指承担公路、航道建设维护、管理和交通规费征收任务,并提供相关公益服务的组织机构。

交通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公路建设维护事业单位,如公路养护段(站)、公路工程监理站(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公路管理局(处、所).等;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如公路运输管理局(处、所)、汽车检测中心(站)等;交通规费征收事业单位,如稽查征费管理局(处、所)等;航务事业单位,如航务港监船舶检验局(处、所)、航道养护段(站)、救助打捞队等。

9.社会事业单位。社会事业单位是指从事关乎社会福祉的公益事业,为社会上的离退休人员、鳏寡孤独人员和残疾人提供服务的组织机构。

社会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如养老院、院、孤儿院等;康复治疗事业单位,如干休所、荣军院、疗养院、休养所、伤残军人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用品供应站等;殡葬事业单位,如殡仪馆、火葬场等。

10.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是指承担机关事务性工作以及为机关工作和生活提供各类后勤保障服务的组织机构。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主要包括:食堂、水电班、车队、小卖部、门诊部、医务所等;修缮事业单位,如修缮队等;文印通讯事业单位,如总机班、文印室、印刷所等;接待服务事业单位,如招待所、宾馆等。

11.社会中介事业单位。社会中介事业单位是指运用一定手段,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公民等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和技术咨询以及为人才、执业资格评估等提供服务的组织机构。

社会中介服务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信息咨询事业单位,如信息中心、咨询服务中心(站)等;技术咨询事业单位,如技术创新中心、技术交流中心、计算机中心(站)等;职业介绍(人才交流)事业单位,包括职业介绍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事业单位,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价格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版权事务所、等。

此外,还有气象、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知识产权保护以及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电力监管等各类独立监管单位。

海南省气象局的机构设置

江苏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原址南京市昆仑路16号,现迁至北极阁2号,邮编:210008,电话:025-83287041/2、传真:025-83287041。

江苏省气象局内设机构八个:

办公室、业务科技处、财务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审计处、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江苏省气象局直属单位十个:

省气象台

省气象科技开发应用中心

省气象局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省气象中心

省防雷中心

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

省气象技术装备中心

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江苏省气象局下属13个市级气象局、68个县(市、区)气象局。现有在职人员1618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943人,占在职人数的58%;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177人,占11%。

江苏省气象部门建有3个高空气象站(南京、徐州、射阳),3个国家基本气候站(南京、淮安、吕泗),10个国家基本气象站、1个国家级农业气象试验站(徐州)、14个国家一级农业气象观测站、4个省级农业气象观测站、5个多普勒气象雷达站(南京、徐州、盐城、南通、连云港)、285个各类地面自动监测站。

江苏省气象系统曾先后于2001年和2003连续两次被江苏省委、省表彰为"江苏省文明行业"。

当前,江苏省气象系统正在积极贯彻和实施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探索和拓展气象业务服务领域,凝心聚力,为实现江苏省气象事业跨越式发展和江苏社会经济发展,实现江苏省委、省提出的"两个率先"宏伟目标努力奋斗!

成都市气象局的组织机构

办公室

负责全局性会议管理和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气象科普的管理、组织协调;负责政务信息、文秘、机要、保密、目标管理、宣传、综合档案、信访、安全生产、外事、办公自动化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及有关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

负责联系海南省气象局后勤保障中心。 应急与减灾处(海南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组织拟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服务发展规划、农业气象及专业气象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气象服务业务管理工作;组织突发公共气象保障工作;承担海南省突发公共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管理。

负责联系海南省气象台(预报服务部分)、海南省气象服务中心、海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海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 观测与网络处

组织拟定和实施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和大型气象技术装备的布局规划;负责气象信息网络的规划布局和管理;负责综合气象观测业务技术和业务能力建设的管理、指导;按照职责权限审核气象台站调整;负责气象装备技术保障业务管理;负责无线电频率管理;负责拟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联系海南省气象信息中心、海南省气象探测中心 。 科技与预报处(气候变化处)

组织拟定和实施气象预报、气候预测业务发展规划;负责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气候业务技术和业务能力建设的管理、指导;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负责气象科研工作的管理;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组织协调气候变化科学相关工作;负责气象资料开发应用的管理工作。

负责联系海南省气象台(预报业务及科研部分)、海南省气候中心、海南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 财务处

组织编制全省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协调以双重财务体制为基础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落实省级双重财务体制工作;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财务、统计、购等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气象部门资金账户管理,监督部门各类资金支出情况,检查、分析部门各类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并指导基层气象台站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全省气象部门财务核算工作。

负责联系海南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人事处

组织拟定和实施气象人才发展规划;负责省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的任免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教育培训、职称评聘、人事档案、干部录用调配、考核、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各项人事改革和管理工作。

负责联系海南省气象局培训中心 。 政策法规处(海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负责气象法规拟定及监督实施、规范性文件法核、气象行业管理、气球施放管理、防雷减灾管理、气象标准化管理和综合调研等工作;负责气象法制事务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气象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负责防雷、施放气球人员资格认定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省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联系海南省防雷中心 。 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全省气象部门效能监察、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党风政纪教育和党内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和申诉工作;加强行风建设指导;负责组织全省气象部门廉政文化建设以及接待和处理群众对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检举等来信来访工作 。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归口管理全省气象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统一组织安排资质、人影组织资格及其他气象行政许可(审批)的现场勘察、检测、检验、鉴定、专家评审、听证、培训、考核、认定等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气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办法、审批流程和审批程序及各项制度;统一调配并监督检查本部门有关单位的业务管理和技术人员按照法定期限完成行政许可(审批)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执法或管理部门对管理相对人遵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本部门与省政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 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承担省局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推进气象部门党的建设,指导市县气象局的党建工作;负责省局机关工会、妇女、共青团、青年、侨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侨务工作,归口管理省级机关、直属单位生育工作;指导全省气象部门青年工作。承办省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气象部门党建、群团工作;指导全省气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气象文化建设;指导检查全省气象部门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工作 。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省气象部门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负责省气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 海南省气象台

制作和发布全省范围内中期、短期、短时临近天气预报,海洋水文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向省委、省、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所需的气象服务;为重点工程和重大社会活动提供气象保障;对市、县气象台站提供天气预报业务技术指导;开展天气预报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等工作 。 海南省气候中心

负责制作和发布气候、气候变化等预测服务产品和信息;承担气候应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大气环境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业务技术研究和开发;对市、县气象台站提供相关业务技术指导 。 海南省气象信息中心(海南省气象档案馆)

负责气象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气象信息传输与共享、气象信息网络实时运行和监控、气象资料质量控制与管理、系统开发等工作;承担省气象档案馆的日常工作 。 海南省气象探测中心

负责全省气象装备保障业务与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气象计量检定、技术监督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全省气象综合观测系统的运行监控、技术保障与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大气探测技术、方法的试验、研究工作 。 海南省气象服务中心

负责发布全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全省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制作;负责省级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发布;负责行业和专项气象服务;负责公共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和公众满意度调查;负责气象节目制作、专业气象服务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市、县公共气象服务业务指导;承担省级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承担公共气象服务技术和产品研发;承担气象频道本地化管理实施工作;参与全省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规划制定;负责中国气象报记者站日常工作 。 海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海南省热带农业气象中心)

负责制作和发布热带农业气象、生态气象、卫星遥感等预测服务产品和信息;对市、县气象台站提供相关业务技术指导;负责气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 海南省防雷中心

负责雷电监测预警专业服务、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雷电事故调查和技术鉴定、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防雷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检测、防雷装置检测、雷电防护技术的开发研究和应用推广工作等工作;向社会提供雷电防护技术服务 。 海南省气象局后勤保障中心

负责省气象局大院和永庄大院土地、办公用房和住宅的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房产、公共设备、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修缮工作,饮食卫生、饮食安全和餐饮保障服务工作,水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环保、防疫、卫生、绿化等物业管理工作,节能管理工作;承担省气象局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户籍、生育管理工作;负责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海口市、区、街道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 海南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负责省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有关单位资金往来、会计和税务业务;负责监督、审核各单位财务活动;承办各单位国有资产的财务核算工作;承担会计档案工作;承担财务分析、财务报告工作;承担财务核算软硬件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 。 海南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承担海南省气象学会日常工作;组织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承担气象科普工作;承担《海南气象》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开展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民间气象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防雷、施放气球人员资格培训、考试、考核及认定工作 。 海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承担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承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的管理工作;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现代化建设和科学研究;收集、统计上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评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研究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作业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对市、县气象台站提供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指导 。 海南省气象局培训中心

承担面授教育培训和远程教育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在职教育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承担远程教育网的运行和监控管理 。 儋州市气象局 琼海市气象局 文昌市气象局 万宁市气象局 东方市气象局 五指山市气象局 澄迈县气象局 临高县气象局 定安县气象局 屯昌县气象局 琼中县气象局 昌江县气象局 白沙县气象局 乐东县气象局 保亭县气象局 陵水县气象局 海南橡胶气象台 海南农业气象大丰试验站 海南农业气象保亭试验站 海南农业气象南滨试验站 海南农业气象东和试验站 海南农业气象西庆试验站

据成都市气象局官方网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成都市气象局设局长1名,纪检组长1名,副局长2名。

四川省气象局党组成员,成都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勇,主持成都市气象局全面工作。分管干部人事、政策法规、气象科技服务和恢复重建工作。分管人事教育处、法规处。联系市防雷中心。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庆川,分管纪检、监审、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离退休干部管理、行政后勤工作,协助分管恢复重建工作。分管监察室、机关党委、老干办,联系后勤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范晓宏,分管气象业务服务、财务、科研、学会工作;协助分管恢复重建工作。分管业务科技处、财务处。联系市气象台、城市气象服务中心、核算中心、气象学会、崇州市气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基槐,分管行政、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协助分管恢复重建、政策法规和气象科技服务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联系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人影办、温江区气象局。 1、成都市气象局机关设4个职能处室:办公室(法规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老干办)、业务科技处(气象学会)、财务处(审计室)。

办公室(法规处):负责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综合会议的安排、目标管理、政务信息、文秘、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印章、信访、提案(建议)的办理、行政值班、办公自动化工作和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和规章制度;制定气象事业发展战略,针对气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负责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管理。草拟成都市行政区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办气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宏观协调、政策指导

业务科技处 :组织协调成都全市基本气象事业及公益气象服务工作并负责监督、考评、检查和指导;负责气象探测、信息网络和业务现代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和管理;负责成都全市气象技术装备的组织管理;负责气象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组织协调跨市、跨部门的灾害性天气联防工作,组织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组织管理气象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的气候区划、气候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

财务处(审计室):组织编制成都市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成都全市气象系统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成都全市科技产业财务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地方气象事业机构的财务指导和管理。

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老干办):负责成都市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成都全市气象部门年轻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和管理;负责成都全市国家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和地方气象事业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承担劳动工资、录用调配、奖惩、社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职工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政治理论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气象部门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成都市气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的管理,归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等项工作,负责成都市气象局机关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成都全市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成都全市气象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和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2、成都市气象局设7个直属事业单位:成都市气象台、成都市城市气象服务中心、成都市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成都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成都市气象局核算中心、成都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成都市防雷中心

成都市气象台:制作发布成都全市天气预报、雷电预报、人工影响天气专题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向成都各区县提供天气预报指导产品购和技术指导;开展天气预报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开发,承担成都市级预报业务系统建设;承担岷江、沱江片区流域联防会商工作;承担成都市级公众气象服务和决策气象服务;承担成都全市重大活动和突发应急气象保障服务,负责成都市气象局应急指挥部指挥中心日常工作;承担成都农经网和“96999”系统短信、声讯信息的收集、发布;承担成都市级农业气象服务业务和服务;承担成都全市气候评价、气候开发工作,开展气象灾害评估工作;负责成都全市地面气象报表审核、资料整编和气象记录档案、科技档案的归档保管工作。

成都市气象局城市气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成都市城市气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成都市卫星遥感系统的日常业务运行,设备维护,信息资料收集,分析及开发服务工作;承担城市气象服务工作业务系统建设。制作发布各类城市气象服务信息;承担成都市市级媒体气象服务工作;承担成都全市公众气象服务科研业务工作。

成都市气象局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负责成都全市气象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管理和技术支持;负责成都全市气象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与技术开发;负责成都全市综合观测系统技术支持和装备保障工作;参与和协助全市气象信息与保障有关政策和技术的调研、规划、工作;制定并实施成都全市气象与技术保障业务现代化建设方案;承担成都全市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项目的装备选型、购、建设、技术支持、等任务。

成都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负责拟订财务核算中心工作规范和流程,制定和完善财务核算中心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成都各区(市)县气象局财务集中核算的管理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成都市气象局机关、各直属单位以及成都各区(市)县气象局、企业(包括成都市气象局、所属直属单位和所属各成都区(市)县气象局所办企业)所有资金的会计核算;编制有关财务报表;承办相关单位资产购置、调入、调出、租赁等国有资产管理的会计手续;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会计凭证、账表等会计资料和相关财务信息;承担各单位财务状况、资金运行分析并提供分析报告;负责财务核算硬件、软件及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维护以及财务核算中心的内部会计管理;负责对县级气象局的现金、银行存款、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成都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成都市气象局工作区、生活区的物业管理、维护维修和服务;负责成都市气象局日常办公用品与设施设备、工作用车的管理与保障;负责成都市气象局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承办外来人员接待工作;承担成都市气象局机关公文打印,报刊征订和公众信件分发;承担成都市气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和工作区、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成都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拟定成都市人工影响天气的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各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成都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成都区市县进行人影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指导炮点规范化建设和炮手管理;负责组织制定高炮、火箭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成都全市人影作业的空域时间申请并完成指挥作业。承担成都市交办的防雹降雨任务;负责成都全市人影、作业装备的管理、保障;负责成都全市人影指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成都市、区市县人影工作人员的培训、考试等工作,获取上岗资格;承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的统计、效益评估等工作;负责成都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的建设和维护;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科学研究及开发应用。

成都市防雷中心: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防雷减灾工作法律法规,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管理规章,参与防雷行政执法工作;协作有关部门制定成都全市防雷减灾业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成都市防雷减灾工程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等防雷技术服务;承担成都市级防雷减灾业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雷电监测、预警、预报和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调查、鉴定工作;承担对成都(市)县防雷工作的技术指导。

成都市气象局会同区(市)县人民管辖成都全市13个区(市)县气象局和1个国家级农业气象试验站:龙泉驿区气象局、温江区气象局、新都区气象局、都江堰市气象局、彭州市气象局、崇州市气象局、邛崃市气象局、双流县气象局、郫县气象局、大邑县气象局、新津县气象局、蒲江县气象局、金堂县气象局和成都农业气象试验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