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气象站有哪些推荐_海南气象服务
1.关于海口
2.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2020修正)
在海南还是短袖的天气时候,在武汉刚刚经过几场降雨进入秋季的时候,长白山的天池,却已经飘起了雪花,随着大风的呼啸,雪花飘呀飘。
就连天池气象站的各种仪器上,也都结上了一层厚厚的冰霜,上面的纹路甚至显示出了?风的形状?。网友纷纷戏称:
雪后气象站如现实版流浪地球。
天池的介绍根据地质学家的考察,长白山天池应当是一座休眠火山。而火山口的积水,则形成了湖泊。
夏天冰雪融化的池水会比天空还要蓝,仿若阳光下熠熠生辉的蓝宝石。冬天的时候,湖水则会结冰,冰面像雪一样洁白。长白山的天池被16座山峰环绕,只在天豁峰和龙门峰之间,有一道狭窄的小道让池水流出,飞泻落下形成长白瀑布,也就是是松花江的源头。
从地质学上来讲,长白山形成于1200万年前,由于火山的多次喷发而形成了巨型的伞面体。而在火山休眠的时候,地下泉水逐渐溢出,因此就形成了天池这十余平方千米的浩瀚水面。
天池的海拔高达2189.1米,大致呈现一个巨大的椭圆型。水面的总面积达到9.82㎞?,周长达到13.1千米,湖水最深的地方达到了373米。
天池的水温为一般在0.7℃-11℃的范围内。天池是我国最大的火山湖,也是世界上最深的高山湖泊,仿若长白山连绵群峰中的一块瑰丽碧玉。现为,由于长白山天池的特殊位置,天池已经成为了中国、朝鲜两国的界湖。
气候天池的气候非常多变,狂风骤雨、雨雪交加等都可以见到。有时候数日不晴,有疏忽乍阴乍晴,有时候狂风呼啸,有时候暴雨倾盆。
在女真祭台西侧,还有一株高山桧,立在天池畔已经100多年了,被称为?探池松?,也是天池一绝。
关于海口
一、对《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作出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省和红树林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红树林的保护管理工作。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的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旅游文化、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红树林的保护管理工作。
“红树林所在地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同做好辖区内红树林的保护工作,预防、制止和协助调查破坏红树林的行为,调解红树林木和林地权属纠纷。
“红树林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在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中规定红树林保护措施,协助人民和相关部门做好红树林的保护管理工作。”
(二)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红树林保护发展规划应当符合省和所在市、县、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
(三)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对保护区以外的红树林,市、县、自治县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和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订立护林公约,落实护林人员、经费和责任,组织群众护林。”
(四)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规定,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内挖塘、开垦、石、烧荒、矿、砂、取土,未对红树林造成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依照森林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红树林造成毁坏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条处理。”
(五)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规定,非法占用红树林地修建旅游设施或者进行工程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依照森林管理、海域使用、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红树林造成毁坏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条处理。”
(六)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固体、液体废弃物,或者擅自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七)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引入外来物种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引入的外来物种,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已经确定集中由市、县、自治县综合执法部门处理的,从其规定。”
(九)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本规定未设定处罚但其他法律法规已设定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于本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二、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中的“规划、土地管理、建设、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修改为“自然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
(二)在第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推进气象数据信息向社会开放共享,促进气象数据有效流动。”
(三)将第六条修改为:“气象台站在确保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
(四)将第十条修改为:“本省各类气象台站和单独设立的气象探测设施的探测环境,应当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保护范围和要求予以保护。
“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气象台站的位置及其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报告本级人民和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并抄送同级发展和改革、自然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无线电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
(五)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各级人民应当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发展和改革、自然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标准,对不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标准规定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有不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遮挡物的,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商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方案,报本级人民批准并组织实施。”
(六)将第十二条修改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省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未经依法批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迁移气象台站;确因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应当报经院气象主管机构批准;需要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应当报经省气象主管机构批准。迁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七)将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台风、暴雨、干旱、雷电、大风、低温、高温、大雾、冰雹、霾和龙卷风等重大灾害天气研究与监测,并组织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及时为人民指挥防灾减灾和组织经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八)将第二十条第三款中的“防雷减灾”、“防雷”修改为“雷电灾害防御”;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的“防雷装置”修改为“雷电防护装置”。
(九)将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检测。”
(十)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对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工程建设、生态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开发利用、保护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的气象资料。”
(十一)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为“空间规划、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
(十二)将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的。”
(十三)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不具备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删去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本办法未设定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对气象活动,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2020修正)
1.北纬19°32′-20°05′,东经110°10′-110°41′ 地处海南岛北部,北濒琼州海峡,隔18海里与广东省海安镇相望
2.海口市略呈长心形,地势平缓。海南岛最长的河流--南渡江从海口市中部穿过。南渡江东部自南向北略有倾斜,南渡江西部自北向南倾斜;西北部和东南部较高,中部南渡江沿岸低平,北部多为沿海小平原。全市除石山镇境内的马鞍岭(海拔222.2米,)、旧州镇境内的旧州岭(199.9米)、甲子镇境内的日晒岭(171米)、永兴镇境内的雷虎岭(168.3米)等38个山丘较高外,绝大部分为海拔100米以下的台地和平原。马鞍岭为全市最高点。地表主要为第四纪基性火山岩和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呈较大面积分布,滨海以滨海台阶式地貌为主,西部以典型的火山地貌为主。全市地貌基本分为北部滨海平原区,中部沿江阶地区,东部、南部台地区,西部熔岩台地区。
3.最高平均气温28 ℃左右,最低平均气温18 ℃左右;极端气温最高38.7℃,最低4.9℃.年平均降水量1664毫米,平均日降雨量在0.1毫米以上雨日150天以上;年平均蒸发量1834毫米,平均相对湿度85%。常年以东北风和东南风为主,年平均风速3.4米/秒。
4. 海口市植被以灌木草丛为主。天然植被主要为南方热带地区常见的野生灌木草丛植物种群。主要植被包括分布于东北部沿海一带的滨海红树林群落
主要土壤类型有玄武岩砖红壤、火山灰幼龄砖红壤、沙页岩砖红壤、带状潮沙泥、滨海沙土。土壤土种共8个土类,12个亚类,43个土属,110个土种。
5.海口市现探明的矿产主要有煤、硅藻土、泥碳、粘土、高岭土、铝土矿、矿泉水、地热水、石材和河砂等。煤矿为褐煤,分布在甲子镇的长昌煤矿;石材主要分布在永兴镇一带,以玄武岩为主;矿泉水、地热水主要分布在市区北部及永兴镇的火山口地区;河砂主要分布在南渡江东山镇地段和龙塘镇下游的冲积沙洲
6.这个问题不好说了 ,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在全世界都通用的。海南是比较落后的,落后的地方自然对环保也没有很强的意识。但是海口经济发展迅速,近年来也对环境作了不少维护与治理。人民的环保意识增强。但是海口是个旅游城市,人口流动量大,这对会给环境造成不小的影响和负担。
第一条 为了发展气象事业,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提高气象工作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以及其他涉及气象的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在省人民和院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下,负责全省的气象工作,对非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的气象工作实行指导、扶持和监督管理。市、县、自治县气象主管机构在省气象主管机构和同级人民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自然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气象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气象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地方气象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财政预算,并根据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对气象事业的投入。
省人民应当建立本省海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对海上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
各级人民应当关心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海岛的气象台站的建设和运行。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气象监测站网的建设,逐步增加气象监测站网的密度,完善气象台站网布局,将农村气象站纳入气象监测站网规划,扩大气象监测的覆盖率。第五条 气象事业是基础性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应当把公益性气象服务放在首位,为经济建设、防灾减灾、人民生活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推进气象数据信息向社会开放共享,促进气象数据有效流动。
市、县、自治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主要为当地农业、渔业生产服务,及时主动提供保障当地农业、渔业生产所需的公益性气象信息服务。第六条 气象台站在确保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第七条 全省气象台站、大中型气象仪器设备的布局和建设应当符合全省气象建设规划,由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审查、监督和指导。
鼓励国内外有关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或者技术转让以及其他方式参与本省气象事业建设。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参与或者从事气象活动,必须经省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后依法报请批准。第八条 各类气象台站应当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气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所获取的气象信息具有准确性、代表性、比较性。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气象资料共享、共用的原则,与其他从事气象工作的机构交换有关气象信息资料。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本省气象综合信息网络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气象信息、气象资料传送的网络化水平。
省人民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和其他从事气象探测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省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所获得的气象探测资料。第九条 气象台站的仪器、设备、设施、标志以及气象通信的电路、频道、信道等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侵占、损毁和干扰。
气象设施遭到破坏时,当地人民应当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气象设施正常运行。第十条 本省各类气象台站和单独设立的气象探测设施的探测环境,应当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保护范围和要求予以保护。
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气象台站的位置及其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报告本级人民和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并抄送同级发展和改革、自然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无线电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应当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发展和改革、自然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标准,对不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标准规定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有不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遮挡物的,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商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方案,报本级人民批准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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